发布时间:2021/12/07|浏览次数:
延安市发布2021年度第一批信用“红名单”
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经营,根据《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》(发改财金〔2016〕1467号)规定,已通过信用中国(陕西延安)网站对2020年度A级纳税人进行公示、核查,现将符合列入条件的1775户A级纳税人列入延安市2021年度第一批信用“红名单”,实施联合激励。
中共延安市委网信办
延安市信用管理办公室
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7日
文章搜索